中国文化深层结构(二)
“二人”关系
1.中国人的“和合性”
由各种食料“和合”与同一碟的中国烹调术引出中国的“人情味”,熟人之间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交友的方式,主动替别人办事,博取好感。人我界限不明朗自然导致有福同享、有难同当,也会产生“我出不了头,你也不要出头”的平均主义心态,无个人主义,献“身”思想,促成集体主义,万事以和为贵,产生“在一起”的感觉,最终有“团结”(一元化、大一统)的倾向。
2.“他制他律”的人格
中国人的良心不是对的起自己,而是对他人,良知:恻隐之心、羞恶之心、辞让之心、是非之心。做人很大一部分是做“面子”,不见面就会疏远(西方也会如此吧),人情培养,常常见“面”。“羞耻感”是以别人怎么想为主,受外来人情的约束。着重“门面”和“样子”,,当局大规模的“文饰”,镜头前的人总是美好的。不同渠道化的人情——辈分、等级、内外层次——就形成了不同的特殊化制约。不平的角色关系中,人格也自然不平等,形成上下制约的关系,服从权威的力量,从家庭生活延伸到社会与政治中。在能够制约自己的人面前,总是礼让,处处以对方为重,自己吃亏也无所谓。没人看见的时候,就有不守规则的倾向。是否有内省式的人格,只限于极少数有“灵性的”或者讲究“大是大非”的人。
3.中国人的代际关系
要求下一代完全向上一代投降,并且只有做到完全认同的地步,称作“孝”,每一代被上一代抹杀,又去将下一代抹杀,保证中国历史“万古如长夜”,不妨称为“杀子的文化”。中国文化中,“个体”倾向于被当作是“工具”而不是“目的”。母子关系上来,精神上从未断奶,母胎化倾向。将成人当儿童,儿童时灌输超出其理解力的事物,为了将来成人的儿童化铺路。“儿童化”与“老年化”共同抹杀少年时期人格发展。
中国人的“个体”
1.社会对个人的权威主义笼罩
“人”被当作生育的工具。私人状态(私生活与私人意识)不发达,不尊重私生活的。宣泄个人情绪问题,公私不分。一个“人”被讨论的方式,就是他被控制的方式。
2.自我压缩的人格
“让”外必先“按”内,逆来顺受,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,不敢让自己太有吸引力,“不敢为天下先”,一潭死水的生存状态。自我压缩的人格的另一个表现,对世界采取“静”的态度。产生一种“弱者文化”,以弱胜强,以柔克刚,以静制动,以退为进,预取先与,欲擒故纵,借力打力等。培养了奸狡猾贼,弱者用不公平竞赛的方法战胜强者,造成逆淘汰。中国人搞“自我扩张”必须做人上人,顶层的金字塔尖。
3.“个人”的不发展
抹杀了“个人”,并不能造成“无私”的集体主义精神,反而公共利益遭人破环,无公共利益意识。也会导致个人不发展,无个性,“小丑化”的倾向,无自我尊严,依赖他人的需要,推卸个人责任的倾向,难于维持人格的完整性,“类型化”的倾向,公式化的人格塑造
4.不发展的“个人”对别人的伤害
党同伐异,将个人私心放到整体利益上的虚伪做法,养儿防老,人是工具还是目的?未开化的利己主义,刻意的损人利己,借别人的头一用,踩别人,拔高自己。